2020年,我市聚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医药品集中采购使用管控工作上持续发力,进一步降低了医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了群众看病负担。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市集中采购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9.67亿元,医保基金年代结算金额9.1亿元,同比降费6.37亿元;医用耗材采购金额27.32亿元,同比降费8.48亿元。
2020年,市医保局持续扩大医药品集采改革范围,完成了国家组织第二批、第三批、第一批第二周期带量药品、国谈97种药品、三明联盟7种带量药品以及12种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的采购工作,将我市21家定点非公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纳入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完成了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人工晶体类联合带量采购、京津冀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及国家组织的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工作。市医保局不断强化使用管控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使用同质低价药品,强化医药品价格联动机制,对挂网产品价格实行动态调整。该局还高标准完成了国家组织第一批药品带量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全市第一批带量采购药品产生结余留用金额的5家三级医院、68家二级医院、206家一级及以下医院,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总金额为10542.36万元。依据各统筹区考核结果,实际拨付金额为3824.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