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关互联网药品经营相关的文件,包括2014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2018年2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前者提到,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销售处方药应当建立执业药师在线药事服务制度,由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药;同时,还对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九点必备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出建议。他说,法律设立的管制手段应聚焦于问题的实质,对各类商业模式、商业组织形态保持中立,只要能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实质性目标,避免过多干预。以网售处方药而言,关键在于从业者能否保证处方药的销售是基于真实处方,配送、仓储、个人数据保护、网络安全等能否达到相应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