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提升执业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多点执业、缓和医患矛盾?深圳开出医师执业责任保险这个“新药方”。日前,深圳市举办推动实施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工作会议,这也标志着该险种进入实操阶段。未来,伴随着医师执业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医师责任险”)的推广,当发生医患纠纷时,购买医师责任险所应承担的责任损害赔偿将有第三方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事宜,其中,医师责任险保险期内累计赔偿额度最高可达400万元,单笔最高可达120万元。
客观地说,医疗生来就是高风险行业。既然健康与生命是这个世界最可宝贵、最需珍惜的东西,甚至根本无法用财富来衡量,而包括诊断、手术、用药在内的各项医疗服务,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超出人力所能控制范围内的风险,即便是最顶级的专家,也绝不敢承诺百分之百药到病除,由于疾病诊断和手术工作的复杂性,误诊乃至手术失败都是在所难免的。
可以设想,假如所有的医疗风险和责任全要由医院甚或医生个人来扛,显然将是难以承受之重。迫于风险压力的医生,更多倾向于选择保守低风险的医疗方案,尽量避免高风险医疗选项,也将是不得已的选择。一些缺乏风险承担机制的地区,医生推诿拒绝重症疑难患者其实是个普遍现象,而过度的风险规避、过度保守的医疗方案,显然并非最优医疗选项,也有损患者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过制度化的设计来尽可能分担医疗风险,让医疗服务更多专注于医疗专业本身,而不是被一些不可控的风险捆住手脚,自然也就大有必要。现在国内医疗风险与医疗纠纷日益凸显,不仅医院要随时面对不可预期的高额赔付,医生同样面临棘手的职业风险。这个时候,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要说来得正是时候。
市场化社会,化解风险最直截了当的正是保险机制。在这方面,国外的医疗责任保险其实已普遍施行。以美国为例,因为绝大部分的医院都是私立医院,医生大部分都是自由职业者,风险意识自然很强,为了避免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可能带来的巨大损失,美国实行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医院和医生都必须分别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美国医生年平均收入约20万美元,其中约1.5万美元用于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也就是相当于其年收入的7.5%,而外科系统和产科风险较大的医生投保费用可达5万-10万美元。在英国及中国香港,则由政府投保医疗责任险。
当然,医疗责任保险固然可以化解医疗风险,并免去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的很多后顾之忧,不过,有了医疗责任保险,并不意味着医疗责任从此可以交给第三方商业保险打理,更不意味着有了保险埋单,医疗责任便可松懈。恰恰相反,施行商业化医疗责任保险的同时,其实只意味着经济层面的赔付有了保障,而医疗责任本身显然不仅仅在经济层面,那么,如何在医疗责任保险之外进一步强化医护人员的医疗责任感,其实仍然是履行医疗责任的根本。在这一点上,商业保险显然并不能也不可能越俎代庖。
此外,医疗责任险同样也是一柄双刃剑。尽管美国医疗责任保险费大幅度上升,但却不乏质疑,更有人认为其并没有很好地解决医疗纠纷和赔偿问题,高额的索赔、高额的判决、高额的医疗责任保险费引起医生和医院的不满,并最终损及患者利益。而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自然会减少覆盖范围和提高保险费率,像产科和神经外科医生等高风险医疗责任,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承保,医疗责任险对于风险的规避恐怕也会有违其初衷。这一点,此次深圳医疗责任险对高风险科室和人员设置更高的缴费系数,也如出一辙。
基于此,医疗责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当然不妨大胆尝试,但其背后的权责关系以及成本分担机制仍需进一步厘清,才算“药对其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