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提高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认识,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转变医学服务模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统筹谋划。各级卫生计生委和医改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与医联体建设、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健康扶贫等工作紧密衔接,扎实推进。尚未制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文件的省(区、市)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文件制订工作。已经出台省级文件的地区,要督促指导地市、县(市、区)尽快制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签约服务相关操作措施,健全签约服务管理规范,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进度。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分别于2017年5月、7月、9月、11月底,将本地区工作主要进展情况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务院医改办
2017年5月2日